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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中獎後逼離婚 陸法院判妻應得5百萬

2015/9/15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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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15日電)大陸重慶一名男子今年2月買彩券中了人民幣460萬元(約新台幣2300萬元)後,隱瞞妻子得獎消息還逼她離婚。女方發現後上訴,法院6日判決要分給前妻115萬元(約新台幣575萬元)。

袁麗與劉向育有一女,她告訴重慶晨報,先生十幾年來有錢沒錢都在買彩券,經常夢想一夜致富。

2013年中,袁麗發現先生和初戀女友連繫上了,疑似外遇,兩人感情生變,但原本她還抱持希望,盼一家人繼續過下去。

今年2月17日正值過年期間,袁麗接到先生電話,催她離婚,袁麗要求等到過完年或孩子中學考試結束,但被先生拒絕。劉向還說,只要離婚,之前欠銀行的25萬元和欠月父母的10萬元都會立刻償還。

報導指出,劉向中獎的彩券購買於2月17日,投注金額56元,中了577萬5340元大獎,稅後獎金460萬元。

兩人在2月25日離婚,隔天劉向就領取彩金。

受到父母離婚以及街坊議論影響,女兒中學考試成績不佳,袁麗為了孩子的入學問題,只好遷居別的縣城。

事後袁麗聽說先生中了大獎,打電話詢問前夫,還被前夫破口大罵否認。袁麗因此控告前夫故意隱瞞中獎事實還逼離婚,要求分一半彩金。劉向則辯稱彩券是母親買的,自己只是代領彩金。

9月6日,重慶市梁平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彩券是第三人購買,中獎獎金460萬元為家庭共同財產,袁麗應分得彩票獎金115萬元。雙方還可以再上訴。10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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