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付罰款 陸女子買高鐵票遭拒
2015/6/27 13:07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27日電)中國大陸廣東省1名女子在端午節期間欲搭高鐵外遊時,竟然遭售票處拒售,原來她欠下法院的罰款多年,被列入失信名單。
羊城晚報昨天報導,這名姓劉姓女子與朋友在節前相約乘坐高鐵外遊,在其他人都購買高鐵票後,她卻被告知不能購票。
細問之下,原因是4年前她的朋友醉酒被強姦不幸身亡,而她因為照顧不周被法院判處賠償人民幣萬餘元,可是她一直不支付,因此被納入失信名單。
經此教訓,劉姓女子意識到法院的判罰不是兒戲,在端午節假期後立即主動帶著現金到法院要求履行義務,希望法院把她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刪除。
據報導,劉姓女子是茂名市人,在廣州打工。2011年9月的一個晚上,她與4名男女在酒吧飲酒,同行李姓女伴醉酒後被其中1名巴拿馬籍男子強姦(已判刑),其後更因酒精中毒嘔吐物堵塞呼吸道導致窒息死亡。
事發後,死者家人控告同行各人,法院認定劉姓女子作為共同飲酒人,未能對死者盡到善意的提醒及保護義務,因此對其死亡應承擔3%的賠償責任。
判決生效後,死者父母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被告賠償1萬8130元。
法院之後作出判決並向劉姓女子發出執行通知書後,但劉姓女子自此避而不見,無視生效的法律文書。
因此,法官依法把她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10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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