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轉載北京青年報文章 被判觸法賠錢
(中央社台北19日電)北京青年報控告新浪網未經授權轉載北青報9篇文章侵犯著作權案,北京海淀法院日前作出一審判決,新浪因侵權需賠償人民幣1萬8100元。
北京青年報評論說,雖然新浪辯稱訪談新聞和時事新聞不具獨創性,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但法院的判決認定,訪談新聞在中國大陸同樣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判決可作為判例範本。
由於大陸網站經常在未經許可及未支付酬勞下轉載媒體文章,這項判決出現後,料將改變大陸網路類似的侵權作為和生態。
北京青年報報導指出,北京青年報控告新浪網轉載9篇文章侵權案,1月23日在北京海淀法院開庭審理,法院並於5月15日做出一審判決,新浪網因侵犯9名記者共計3萬2447字和11張新聞圖片著作權,被判賠償1萬8100元,且負擔全案訴訟費用。
法院判決也要求,新浪網應立即刪除新浪網上的侵權文章和照片,並在判決生效之日起10天內做出賠償。
北京青年報在法庭上指出,新浪網在未獲報社同意,也未向北青報支付任何報酬情況下,擅自在新浪網轉載北青報9篇文章及相關配圖,在與新浪網多次協商未果下,北青報控告新浪網侵權,索賠9萬元。
面對訴訟,新浪網在法庭上否認侵權,指涉案9篇文章中有3篇是訪談形式,北青報記者只是轉述被採訪人口頭表述,不具獨創性,因此北青報不享有這幾篇文章的著作權。
新浪網又辯稱,新浪網是「出於善意」轉載,是讓網友獲得時事新聞資訊,這是對文章合理使用;且修改標題是為更好表達文章的意思。新浪網同時認為,9篇文章都是時事新聞,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海淀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涉案文章與照片的著作權屬於北青報,新浪網未經北青報許可也未支付報酬,新浪網所稱無事實和法律依據,不予採信,裁定新浪網的行為已構成對北青報合法權利的侵犯。1040519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