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爆竹業關門 安徽省政府被判違法
2015/4/24 18:56
(中央社台北24日電)中國大陸安徽省2013年發布「45號通知」,要求全省75家煙火爆竹生產企業在2014年底整體退出。其中24家煙火爆竹企業不服提告。法院一審判決安徽省政府違法。
原告代理律師涂四益向澎湃新聞表示,合肥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宣判,並要求省政府於判決生效後60日內採取補救措施,但判決並未要求撤銷關閉爆竹企業的決定。涂四益目前正研究是否上訴。
安徽省政府辦公廳2013年12月27日轉發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7部門署名的第45號文件「關於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整體退出意見的通知」。省政府按每家企業人民幣80萬元(約新台幣400萬元)的標準專案補助,其餘則由市縣適當補助。
安徽翔鷹花炮有限公司等24家煙火爆竹企業認為,這一決定與之前頒布的文件及規劃相矛盾。2008年至2012年期間,安徽省安監等部門曾多次下發文件,要求煙火爆竹企業「整頓提升」、「規模化」。
在上述文件引導下,眾多煙火爆竹企業經歷了大量借貸、大規模建設的過程。「突然就被關停了,而且80萬元補助與企業上千萬元的投入差距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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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6日,出庭應訴的安徽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工作人員稱,煙火爆竹屬高危險行業,要求整體退出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產業結構需要,是出於公共利益考量,符合有關法律規定。
法院認為,調整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能損害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判決指出,煙火爆竹生產企業退出有利國家、社會,但「45號通知行為違法,安徽省政府於判決生效後60日內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10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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