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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瑜被判刑7年 美國籲大陸立即釋放

2015/4/18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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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18日電)中國大陸資深記者高瑜被控洩密,遭判刑7年。美國呼籲北京尊重國際人權,立即釋放高瑜,歐盟則敦促大陸應依國際標準,重新調查本案。

現年71歲的高瑜17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的閉門審理中,因「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指控被判有期徒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高瑜委任律師律師尚寶軍表示,高瑜將會上訴。

美國國務院代理發言人哈夫(Marie Harf)17日在例行記者會說,美方對高瑜被判刑深表關切,呼籲大陸當局立即釋放高瑜,並尊重大陸在國際上的人權承諾。

哈夫指出,「對這名資深記者判刑,是對那些以和平方式質疑中國官方政策和行動的公益律師、網路維權人士、記者和宗教領袖做出一連串令人不安的政府行為一部分。」

歐洲聯盟17日也以發言人名義發表聲明指出,即使法律程序遭嚴重質疑,高瑜仍被判刑,凸顯記者、部落客等捍衛大陸人權的人士因行使言論自由權利而遭起訴的處境。

歐盟敦促大陸,立即依國際標準重新調查高瑜的案件,對其他人因和平表達觀點或呼籲更加透明而遭起訴的案件,也應比照辦理。

針對美歐對高瑜案判決的批評,大陸外交部發言人洪磊17日回應,「中國所有公民都享有憲法規定的基本權利,高瑜案件是依法處理,其他國家無權干涉,希望其他國家尊重中國司法主權。」

中共黨媒人民日報旗下環球時報18日發表評論說,「中國的保密法不是一個用來描著玩的字帖,有人因為觸犯它而遭了牢獄之災,其中被判重刑的不乏高官。」

評論強調,「高瑜沒有任何權利可以特殊,她為境外新聞機構供稿,必須以合法途徑做事,如果她對法律沒有起碼的敬畏感,視非法行事為兒戲,那麼法律一定會在不遠的地方等她。」10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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