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房祖名同刑期 張國立兒涉毒獲判半年
2015/1/27 14:22
(中央社台北27日電)中國大陸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今天宣判,大陸演員張國立兒子張默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罰金人民幣5000元(約新台幣2萬5000元)。
綜合陸媒報導,張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上午在海淀法院開審。張默遭指控去年4至6月,在住處容留吳姓、周姓、許姓人士吸食大麻;去年7月被民警逮獲在海淀他人居所吸食大麻。
張默承認檢方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
大陸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9日才開庭審理香港藝人房祖名涉毒案。房祖名對檢方指控涉嫌犯罪事項自願認罪,並供稱共容留他人吸毒4次,容留台灣影星柯震東吸毒3次。
法院當庭宣判,認定房祖名構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約新台幣1萬元)。
海淀法院官方微博「北京海淀法院」開放網友問答時,有網友問為什麼張默的刑期和房祖名涉毒案的刑期相同?「北京海淀法院」回應,是依照相關事實和法律規定做出判決,與其他因素無關。104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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