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官教你招待貴賓
有一年沙烏地宗教部長於大年除夕過境台北,外交部長丁懋時設宴款待,外燴飯店三廚不諳回教禁食豬肉,竟然在翡翠炒飯上撒進豬肉丁,丁部長一見,召服務生趕緊收回,才未惹禍。
文/謝棟樑 (中華民國前駐索羅門及希臘大使)
接待人或接待單位對於接待的對象,倘屬具有功勳、權勢、富豪、特殊才藝、優良事蹟或深具前景的人物,宜給予特殊禮遇,譬如各國外交禮節規定友邦高層官員來訪,應給予隆重軍禮及國宴。民間航空公司為商務艙及頭等艙乘客在機場另闢貴賓候機室,就是基於貴賓應受厚待的理念。
貴賓接受招待的項目通常包括下列各項:餐飲(含菜單、酒單、餐具及場地布置)、住宿(含冷暖氣、電話及專屬電梯之控管)、交通(含禮車、警車及行駛路線)、參訪(含觀光景點、戶外迎送、歡迎布條或海報、休息室、簡報及參觀路線)、娛樂(含音樂會、舞會及特技表演)等。
國際禮儀的基本規則是以尊重生命權、尊榮權及自由權三項權益作為基石而逐漸形成。因此在策劃接待項目的前置作業上,應循貴賓來訪的旨趣、特殊癖好與禁忌及可能突發的狀況、並嚴格遵守這三項基本權益的相關規定來執行:
一、 生命權:凡是貴賓的起居、飲食、座次、車輛安排均應依照國際禮儀上有關的左右、上下、高低、裡外、前後、遠近等規範來安排。茲列舉數例並說明如下:
(一)、上下台階,上樓時客方居前、主方居後,下樓時客方居後、主方居前。1999年4月兩岸開始文化交流,中國大陸派當時已74高齡的文化部副部長王濟夫訪台。王老先生結束參訪台中洪園文物紀念館二樓展間之後,於步下一樓時不慎踩空,直衝翻滾到樓底,導致腦震盪,在台灣過世,我方接待單位難辭其咎。
(二)、平常的應酬,兩方人於桌上酒(Table Wine)開瓶後,應依禮俗由主人先試酒以表明酒中無毒,客人可以放心飲用之意。早年我在外交部禮賓司副司長任內,每逢新加坡總理李光耀訪台,我們都要預先為他準備來自產地澳洲的「罐」裝、酒精度千分之一、冰冷的天鵝牌(Swan)啤酒,由他本人在聚桌上親自開罐,不假手服務生。
不用「瓶」裝酒而用「罐」裝酒,是因瓶裝酒容易被動手下毒而不易被察覺之故。李總理明知,正式宴會上,主人不必試酒、不供應啤酒、不供應可樂。所以每次宴請李總理時,他都會事先聲明這次宴客是非正式的,以方便他破除常規要喝啤酒。
(三)、老外敬酒時,只使用喜樂、幸運、健康等用語,如英語的Cheers, good health, good luck, 法語的santé,西班牙語的salud等,而不用bottem up(乾杯)。邱進益在擔任外交部禮賓司長時,曾在來來大飯店歡宴甫完成新任大使呈遞國書手續的宏都拉斯新使宋雪莉女士,陪客有來自中方總統府第三局、新聞局及國防部官員,席中有某中方陪客首先舉杯敬宋大使並請求乾杯,宋大使慨允舉杯一飲而乾,其他賓客紛紛仿效,直到第五位亦舉杯要求乾杯,宋大使面露不悅並拒絕乾杯。幸好,邱司長及時勸阻喊停,才將整個用餐氣氛轉危為安。
(四)、西方人宴客通常要先查明貴賓忌口的食物。外交部長朱撫松任內,在歡迎多明尼加外長暨夫人的晚宴上,服務生為眾賓客各端上一道名菜「茄汁明蝦」。外長夫人始終未動刀叉,且頻頻取出手帕擦拭鼻涕。朱部長不解,乃問其故,始知她對蝦類過敏,不用吃,單單看了,都會過敏,奇哉!
二、尊榮權: 人類是講求倫理的政治動物,在任何聚會場合,無不暗地互比尊卑,所以對主人給予的稱謂及排名順序就特別在意。
(一)、賓主交談,應禮讓貴賓坐右側,且不得翹二郎腿。昔蔣經國總統接見訪賓晤談時,只要一瞥貴賓翹足,經國總統一定立即回應,翹起二郎腿,免被矮化。翹二郎腿不僅不健康,且不禮貌。唯有自以為位高權大的長官或老闆在下屬面前才會大享此項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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