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世代的網路展演 15秒成名的潮流製造機
有人將1995年到2010年間出生的後千禧世代─Z世代定義為文化創造者,他們是有實力、相互串連且有共鳴的行為者,而「獨特、真摯、創意、容易分享」是這股文化潮流的要素。
文/林宏翰 (中央社駐洛杉磯記者)
「在未來,人人都可成名15分鐘。」藝術家安迪沃荷(Andy Warhol)半世紀前說出的這句名言,被視為對現今社群媒體時代的前衛預言。大師過世30多年後的今天,只要一則15秒抖音短片就足以讓許多青少年爆紅。百萬、千萬追隨者帶來的名氣與收益,在以往傳統媒體時代只有超級巨星才能享有。
過去的10年間,隨著行動通訊、自媒體的興起,在全世界都發生了「名人」定義的徹底翻轉。「網紅」當道,只要有本事、有才華,在自家的客廳對著手機的前鏡頭,就能直接與全世界成千上萬的粉絲面對面,有的還反過頭來成為傳統媒體的追逐焦點。
網路就是我的伸展台 超強人氣化作網紅經濟
今年17歲的羅倫葛瑞(Loren Gray)就是代表人物,在社群媒體上擁有3,000萬以上的追隨者,每一則貼文都有數十萬的按讚。相對於前一個世代—千禧世代的青少年時期仍使用撥接網路相比,葛瑞代表的Z世代則是數位原住民,一出生就「呼吸著」無線網路長大,自然而然在還沒成年以前就能善用科技過生活。
葛瑞曾經回顧走紅的起點說,「我從2015年底開始在musical.ly(抖音的前身)分享影片,對於社群媒體上的名氣一無所知,最主要是拍給朋友看」,後來她發現自己的影片開始被注意到,而且竟然有3萬的追隨者。
葛瑞當時才13歲,她說當時不明白這代表什麼意義,有些受驚嚇。她回顧這段經驗說:「全世界有這麼多人全天候看著你的影片,對你的生活感興趣。」葛瑞認為,很多人一開始是因為她長得好看而來,這是個誤會,她認為自己能夠吸引粉絲的地方,在於毫不遮掩地分享自己的個性與心情,無論是扮醜或是在鏡頭前面大哭,例如一則在跨年夜情緒崩潰的貼文,按讚數成了歷來最多。
今年3月美國爆發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大學入學舞弊案,涉案的電視明星羅莉洛林(Lori Loughlin)女兒吉安諾里(Olivia Jade Giannulli)也是一個小網紅。身為明星第二代,網路人氣不輸老媽,在影音平台YouTube上有196萬訂閱人數,另在社交媒體Instagram的追隨人數有140萬。
吉安諾里與多家美妝品牌、科技大廠惠普(HP)、亞馬遜(Amazon)都有合作關係。去年9月,吉安諾里在Instagram上貼出美照,寫道:「正式成為大學生了!搬進宿舍已經幾個禮拜,真的很愛這一切!」接著進入業配主題「感謝亞馬遜的學生專案,我要買的東西全部在兩天內送到」,照片獲17萬網友按讚。
紀錄片《美國網紅》(The American Meme)揭露,稍有名氣的網路紅人在社交媒體上的貼文可能價值上百萬美元。已經屬於上個世代的電視廣告快要沒有人看,過去電視節目進廣告的時候,很多人都會轉台,但是網路紅人在貼文中置入商品訊息,卻有數百萬人觀看。
在Instagram上擁有2,500萬追隨者的亞曼達傑尼(Amanda Cerny)貼一張照片可以收5萬美元,更受歡迎的網紅一張照片可以賺15萬美元,甚至光一張照片就賺百萬美元都大有人在。網路上的名氣不只可以兌換成金錢,更重新定義了影響力。
網紅布瑞特尼佛蘭(Brittany Furlan)曾入選《時代》雜誌最具影響力的網路人物,奧斯特洛夫斯基(Josh Ostrovsky)曾受媒體高層邀請參加白宮晚宴,網紅DJ Khaled曾到哈佛大學演講。
自我意識覺醒的一代 相互串連的文化創造者
1995年到2010年之間出生的後千禧世代—Z世代,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之下長大。大體來說,Z世代大多是科技行家,務實、開放、重視個體性,同時具有社會責任感。更重要的特色是,他們對網路文化的嫻熟,創作者與接收者的界線已經完全模糊,進入了「後網際網路世代」(postinternetgeneration)。
Z世代不只是消費娛樂,而且協助創造與形塑娛樂,有人將Z世代定義為文化創造者(Culture Creators),重新定義了娛樂、消費、職場與行銷。這些文化創造者是有實力、相互串連且有共鳴的行為者,而且創造了一種新的文化潮流,重視的要素有:獨特、真摯、創意、容易分享。
也有論點指出,Z世代的獨特之處不只是在於科技這麼簡單,科技是重要的部分,但變化最大的是這個世代與文化之間的關係。80%的Z世代認為,有創意的自我探索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超過四分之一的Z世代每週都會上傳原創影片,65%享受在社交媒體上創造與分享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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