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核災區食品把關 台灣國際不同調
日本核災區食品專題1(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日電)日本核災區食品管制不是開放不開放的簡化邏輯,先進國家及國際組織依據科學資訊,管制模式與時俱進,已改採「高風險產品管制」,台灣不同調,現況停留在「地區管制」模式。
匯整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的公開資料,台灣現況對日本核災區食品的「地區管制」,共計四類:第一類、「禁止進口」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5縣的所有食品 。
第二類、「逐批以純鍺(儀器)檢驗」福島5縣之外的42地區的8大類(生鮮冷藏蔬果、冷凍蔬果、活生鮮冷藏水產品、冷凍水產品、乳製品、嬰幼兒食品、礦泉水或飲水、海草類 )產品及茶類製品,並包含抽中檢驗輻射項目。
這8大類日本核災區食品的檢驗涵蓋率從105年的12%(檢驗數1萬6426件/報驗數13萬7759件)要提高到今後的17%,預計可多驗7000件。106年6月原能會已打造實驗室,配置5部純鍺偵檢器,檢驗量能增加20%,從每月1400件增至1700件。
第三類、由日本官方提供輻射證明與產地證明的「雙證」,適用地區包含宮城縣、岩手縣、愛媛縣、東京都的水產品,靜岡縣、愛知縣、大阪府、東京都的茶類,以及宮城縣、埼玉縣、東京都的乳製品、嬰幼兒食品、糖果、餅乾、穀類調製品。
第四類、所有從日本進口食品,都須「單證」的產地證明。諸如泡麵等複合式食品包裝、一律拆包檢查內容物、小包裝調味料與醬料包的成分、產地等資訊,若來自福島5縣,則必須退運或銷毀;並規定加貼原產地的中文標籤至道、都、府、縣,不能只寫「日本」。
●福島5縣食品禁入台灣 放大檢視日本食品農委會進行國際比較分析,認為台灣與國際間各國的輻射標準相比,是相對嚴格的。
以「碘131」為例,台灣的乳品(含乳製品)為每公斤55貝克,歐盟500貝克、加拿大100貝克、美國170貝克。另外,銫134與銫137總和也是台灣的標準比較嚴格。
在此相對嚴格標準下,台灣這3年通關的日本食品輻射檢出結果都是「零」。因為105年微量檢出的3件都在邊境退運,106年微量檢出的2件已銷毀,107年微量檢出剩1件,也是銷毀。
回顧日本在2011年發生311核災迄今年1月底,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邊境檢驗進口日本食品共11萬5916件,全部符合輻射標準,雖然有220件含輻射微量檢出,但都未超出台灣及日本的標準,檢出件數並逐年下降。
台灣方面對進口日本核災區食品存有輻安疑慮,日本做為精緻農產品輸出國,在意自身產品的國際名聲,日本綜合輻射監測計畫每年檢討調整,也接受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ICRP)的監督,監測面向包含地下水、核電廠內部設施與周圍除污作業、海域、空氣與食品等。
根據農委會的了解,106年9月日本將監測報告提交給IAEA後,其評估目前日本監測措施為適當的,而且以上各監測面向的放射性核種濃度尚無顯著增加。
●日本環境與食品輻安改善 境內檢測外加國際監測日本政府針對福島核電廠周遭區域的輻射空間劑量監測數值顯示,在半徑80公里圈內、距離地表1公尺高度的空間劑量率的平均,2016年10月已比2011年11月時減少71%。
食藥署則從日本厚生省官網得知,從2012年(4到12月)到2017年(7月止),日本當局每年都檢測31萬多到33萬多件食品,檢出輻射超標的件數從2032件減至130件,合格率介於99%到99.9%,而2015到2017年7月都是99.9%。
日本食品監測數據統計分析曲線圖顯示,2012年4月到2016年12月,日本各類流通品及非流通品監測數據,只有「野生鳥獸肉」及「蕈類」的「檢出(未超標)」產品比率高。
其他包含水產品、乳製品、畜產品、茶葉、飲料水、農產品、嬰幼兒食品等都逐年下滑。另外,流通品檢出超標地區分布圖也顯示,「蕈類」「檢出(超標)」件數較高,而且並非只集中在福島等5縣市。
日本海域的魚兒游來游去,產地管制沒有意義,長在土裡的農產品也可能甲地種、乙地生產、丙地銷售,這些數據說明了,以「地區管制」並不能防範高風險產品。
迄今許多國家對日本食品的管理,從311核災初期行的地區管制,改為高風險產品管制。
根據農委會蒐集的資料,新加坡已調整僅禁止輸入福島縣水產品、林產品及部分市村町所有食品與農產品。中國大陸2011年的蔬果進口管制,2017年也減少2縣,從12縣變成10縣。
美國並與日本採行一樣的高風險產品管制,僅禁止日本限制流通的各地區產品品項,其他則是採邊境抽驗及國內例行性抽驗檢測。
●輻安構成貿易障礙 先進國家重新檢視日本食品歐盟2017年11月11日公布,解除福島米、岩手、千葉等縣部分水產品及野菜等輸歐盟檢附輻射證明之要求,並不強制要求各會員國需進行抽批查驗。
歐盟對日本食品的輸入查驗頻率,並因超過5年邊境查驗「無」不合格案件,因此建議會員國邊境持續低查驗率。歐盟僅對高風險產品管制要求提出官方輻射檢驗證明,其他則是檢附官方產地證明。
國際上,迄今已有包括加拿大、緬甸、塞爾維亞、智利、墨西哥、秘魯、幾內亞、紐西蘭、哥倫比亞、馬來西亞、厄瓜多、越南、澳洲、泰國、玻利維亞、印度、科威特、尼泊爾、模里西斯、伊朗、卡達、烏克蘭、巴基斯坦、沙烏地阿拉伯、阿根廷等26國解除日本食品管制措施,回歸一般輸入食品的邊境管理。
韓國對日本特定產品進口禁令及8縣水產品全面禁止進口的管制,在世貿組織(WTO)遭日本控訴,2016年底相關委員會決議韓國多數項目敗訴,若沒提出有效的科學事證回駁,將會敗訴。
對福島及其他4縣全面禁止的國家/地區,現在幾乎只剩台灣跟中國大陸為主。台灣對日本進口食品的管理,面臨了必須調整的時候。(編輯:陳清芳)107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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