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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2期花蓮縣啟動災害穀收購,維護農民收益
發稿時間:2024/11/04 16:29:29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1104 16:29:29)農業部農糧署東區分署表示,花蓮縣113年第2期作水稻因康芮颱風帶來之強風及豪雨造成水稻稔實不良及穗上發芽情形。為減輕稻農受災損失,農糧署東區分署自113年11月5日至11月18日起啟動收購,若農民當期作未申報種稻者,得於113年11月5日起至11月14日止,洽各鄉(鎮、市、區)農會辦理補變更申報。請有繳售災害穀需求農友,務必於期限內辦理。
災害穀比照標準穀補助烘乾、包裝及堆疊費每公斤2元
東區分署說明,稉種災害穀每公頃計畫及輔導收購數量2,300公斤,收購價格為每公斤22元;餘糧收購數量2,400公斤,收購價格每公斤20.6元,合計4,700公斤。秈種及糯種災害穀價格較稉種各減1元。農友繳交災害稻穀折算率比照標準穀,另每公斤乾穀可領取烘乾、包裝及堆疊補助費用2元。
收購制度完善,農民繳穀不用煩惱
東區分署表示,倘農民水稻受康芮颱風影響,稻穀品質未達經收濕穀品質規範標準,可至當地公糧業者繳售災害稻穀,若當地公糧業者無烘乾設備或烘乾不及,可洽鄰近公糧業者辦理異地繳穀。公糧收購制度完善,籲請受災損稻農可繳售公糧,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