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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政府公告危險警戒區域範圍
發稿時間:2024/10/30 17:38:08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1030 17:38:08)嘉義縣政府依據災害防救法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因應康芮颱風災害防救需要,本縣災害應變中心於113年10月30日11時30分公告,下列劃定區域為危險區域管制,限制或禁止人民進入或命其離去之範圍。
一、本縣阿里山鄉、大埔鄉、竹崎鄉、梅山鄉、中埔鄉及番路鄉等登山遊憩區。
二、本轄八掌溪、赤蘭溪、朴子溪、牛稠溪、三疊溪及北港溪等行水區域。
三、本縣東石鄉、布袋鎮、義竹鄉等沿海地區及各種商港、漁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