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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已導入科學化勘災
發稿時間:2023/11/27 16:19:04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31127 16:19:04)農糧署鄭重澄清,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已具有科學勘災機制,公所初勘後經地方政府抽查合格,即可向該署申撥救助金,尚無救助案件被中央推翻之情事。
縣府抽查合格即可撥款 科學化勘災有效加速救助
農糧署表示,小犬颱風對雲林縣農業損害,農業部對此非常關注,並多次公告針對受災品項的現金救助措施,目的在於協助農民恢復生產。截至目前,雲林縣公所對於小犬颱風的初勘核定率已接近80%,並由雲林縣政府進行抽查作業中。
農糧署指出,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12條規定,農民向受災地公所提出申請救助,經公所勘查並報送縣市政府抽查合格後,即可向農糧署申請撥付救助款。另為了提高救助效率,農業部(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已於111年4月25日公告適用之天氣參數,該參數並持續定期檢討增修,讓公所在有客觀種植證明文件及氣象資料符合標準時,可免現勘,以加速救助時效。
中央地方齊心協力保障農民
農糧署強調,中央與地方會共同努力,務實高效地處理救助工作,共同為農民提供實質幫助。同時,敦促地方政府與公所加快勘查與抽查程序,確保農民能及時獲得救助。對於地方人士不實言論,農糧署呼籲公眾不應輕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困擾和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