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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財政部發布實益所有權申報指南 在美營運者明年起須申報實益所有人資訊

發稿時間:2023/11/13 11:55:59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31113 11:55:59)為了協助小型企業按《企業透明法》(the Corporate Transparency Act)揭露實益所有權資訊(Beneficial Ownership Information,“BOI”),美國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局(FinCEN)於2023年9月發布《小型實體法遵指南》(BOI Small Entity Compliance Guide),該指南詳細規定小型企業需辨識其實益所有人(beneficial owner)包含外國投資人,並自2024年1月1日起透過電子申報系統每年提交資訊予FinCEN,若未如期誠實申報BOI報告之公司與負責人,將面臨最高一萬美元的罰款或兩年的監禁處罰。

根據企業透明法的申報規則,美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及在美國註冊登記之外國公司,皆需要申報BOI報告。有23種豁免申報的公司類型,其中包含金融業、保險業、證券業及大型營運公司等,其中大型營運公司須同時符合員工20人以上、在美設有實體辦事處所及總營收達五百萬美元等條件。

BOI報告的內容需涵蓋公司的基本資訊、實益所有人的基本資訊及身分證件、外國人護照等。實益所有人可由兩種方式辨識,第一種是個人直接或間接對該公司有實質控制權,如資深主管(CEO, CFO, COO等)或有聘僱任免人員之重要決策者,第二種則是透過股權、資本權益或可轉換工具控制該公司至少 25% 所有權的個人。每間公司至少需申報一名實益所有人,但不限於一名。未成年子女、託管人、雇員、未來繼承人及債權人非該企業的實益所有人。

資誠稅務諮詢顧問公司執行董事蘇宥人指出,企業透明法中BOI報告的實行將會對許多在美小型企業產生重大影響,不僅需確認企業申報的義務及豁免資格,也要根據各企業的不同架構分析實益所有人,並取得該個人資訊進行申報。此外,企業也需要針對營運規劃及所有權持續追蹤,以因應在資訊變化時更新BOI報告內容。

蘇宥人也提醒,於2024年1月1日前註冊之公司,申報BOI報告截止日為2025年1月1日,但在2024年1月1日或之後註冊之公司,則在註冊生效後的30天內須提交BOI報告。此外,若公司實益所人在年度中有更動,需於更動後30天內申報,否則亦將面對相關罰則,不可不慎。建議赴美投資的小型企業須留意企業透明法對公司申報義務的影響,及早檢視公司內部所有權資訊,若有對於BOI報告有任何問題,建議盡速諮詢美國稅務專業人士,以保障企業與投資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