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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繼續平穩過渡

發稿時間:2022/01/03 15:04:21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20103 15:04:21)2021年末,中國大陸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召開常務會議,決定延續部分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包括:一、全年一次性獎金可選擇不併入當月薪資所得的獨立計稅延長至2023年底;二、年收入低於人民幣12萬元且須補稅,或補稅金額低於人民幣400元者,基於重大性原則免予補稅政策延至2023年底;三、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單獨計稅(不併入薪資所得)政策延至2022年。相關新政法令將於今年初陸續公布。

中國大陸自2019年開始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政策,將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所得、稿酬所得與權利金所得合併為綜合所得,按照3%到45%的級距稅率課稅;而對於個人取得年終獎金可以選擇併入綜合所得課稅,或將年終獎金除以12個月的數額,對應適用的級距稅率與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兩岸商務與稅務服務會計師徐丞毅表示,年終獎金與股權激勵所得單獨計稅,可避免因合併計稅而增加中產階級的稅收負擔,並有助於消費穩定。然而從長遠稅收公平性而言,這些所得併入綜合所得也是大勢所趨。

近期中國大陸推動共同富裕政策,致力於調整高所得族群收入。調整方式可分為稽查力度的加強與稅收法令的調整。例如近期中國大陸學界建議將高所得族群較常獲得的資本利得、租金等所得併入綜合所得,並調整專項附加扣除項目(例如:慈善捐贈扣除、幼兒照護費用扣除等)。

徐丞毅表示,中國大陸個人所得稅電子申報系統十分完善,依據中國國際稅收研究會的統計,中國大陸民眾使用個稅APP申報率達95%以上,且APP資料都可事先預填寫。據統計,2019與2020年度綜合所得電子申報個人匯算清繳的預填使用率分別達到94.35%、97.95%,顯示納稅人對於電子辦稅的依賴程度漸高。徐丞毅強調,中國大陸稅務監控系統持續完善,個人所得資金流向十分容易被追蹤。提醒台商在享受個稅政策紅利之餘,還須注意個人是否有被視為境內所得,但在海外收取的資金漏未申報的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