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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收到彰化縣改制直轄市計畫 依地制法辦理

2021/12/28 15:13(2022/1/5 16:5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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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8日電)彰化縣爭取升格為第7都,內政部今天表示,上午已經收到彰化縣提出改制直轄市計畫公文,將依地方制度法相關規定辦理。

現行地方制度法第4條第1項條文規定,人口聚居達125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得設直轄市。為推動新竹縣市合併升格,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提案修法,將「且」改為「或」。

縣市合併升格議題引發討論,彰化縣長王惠美昨天說,升格條件最好是彰化縣,不用修法,人口數也夠、條件也夠。昨天已將升格計畫書送出,希望內政部盡快審議,讓彰化有機會盡快升「都」。

內政部下午在媒體群組說明,今天上午11時20分收到彰化縣提出改制直轄市計畫公文,將依地方制度法相關規定辦理。

現行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市)擬改制為直轄市者,縣(市)政府得擬訂改制計畫,經縣(市)議會同意後,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地制法也明定,行政院收到內政部陳報改制計畫,應於6個月內決定。內政部應於收到行政院核定公文的次日起30日內,將改制計畫發布,並公告改制日期。(編輯:謝佳珍)11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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