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選舉不一樣!公投當天可宣傳 8種可能觸法行為看這裡
2021/12/17 12:30(12/18 14:42 更新)
(中央社網站17日電)重啟核四、反萊豬、公投綁大選、三接遷離公投案12月18日登場,除了須攜帶「投票三寶」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保持社交距離排隊投票,還有哪些該注意的呢?中選會日前強調,投票當天未禁止宣傳,但仍有部分限制,中央社整理投票當天禁忌事項,提醒民眾避免觸法。
1.投票所周邊禁勸誘投票
中選會表示,投票日當天仍可宣傳,但有部分限制。投票所周圍30公尺內,禁止喧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違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下罰金。而投票所四周30公尺外若有妨害或擾亂投票行為,也可能違反刑法妨害投票秩序罪。
2.禁止穿戴公投相關衣物飾品
投票所內不得穿著佩帶具有公投相關文字、符號或圖像之貼紙、服飾或其他物品,違反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
3.逾時不得進入投票所
12月18日投票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4時,民眾應於規定時間內投票,逾時不得進入投票所。但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投票所尚未投票者,仍然可以投票。
4.不得帶手機和攝影器材入內
行動電話及攝影器材禁入投票所,若帶手機必須關機,或交由投票所工作人員保管。
5.禁止攜帶武器或危險物品
6.公投票圈蓋後禁止塗改
民眾應使用中選會的工具圈選,圈完後禁止塗改,也不得簽名、蓋章、按指印或加入任何文字符號。
7.禁止將公投票帶出投票所
投完票後不得逗留,不能將公投票帶出投票所,也禁止撕毀公投票。
8.居家隔離、檢疫者不得前往投票
居家隔離者、居家檢疫者或通報個案於接獲通知檢驗結果前,不得進入投票所投票及參觀開票。中選會主委李進勇日前表示,只要非居家檢疫、隔離中的民眾,儘管有發燒情形仍可投票,將有專用動線及專人引導,投完票須盡速離開投票所。
另外,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投票當天沒有規定實聯制,因民眾領票時,選務人員會進行戶籍資料比對,就不必另外實聯制登記。(編輯:曹亞沿)11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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