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資調漲配套拍板 9、10月營收衰退2成就補貼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4日電)行政院會今天核定基本工資調漲配套方案,業者今年9、10月營收若較去年同期衰退2成,明年1月可申請補貼;方案將依員工數給予不同程度補貼,包含農業、服務業、工業、托嬰中心、補習班等都適用。
行政院日前核定基本工資調整方案,自明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調整,月薪由新台幣2萬4000元調高至2萬5250元,調升1250元;時薪由160元調成168元,調升8元;為降低基本工資調整對雇主帶來的衝擊,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受疫情影響事業基本工資補貼方案」。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在主持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轉述,行政院長蘇貞昌會中指出,補貼方案正式推出前,再一次與業者溝通、聽取意見做修正,這個態度是對的、方法是好的,而因這個政策受惠的業者,政府希望愈多愈好、盡量照顧到。
經濟部商業司長蘇文玲出席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時指出,補貼方案是為降低基本工資調整對雇主帶來的衝擊,因此補貼對象是雇主,補貼金額以員工人數來計算,全職員工數每人1000元,部分工時員工每人則為560元,而員工人數以補貼期間的每月最後一天投保人數來計算。
至於補貼對象部分,蘇文玲說,涵蓋所有受疫情影響的內需服務業、工業製造業等,除了有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是稅籍登記的營利事業之外,如果有取得主管機關營業證照事業,比如補習班、演藝團體等也納入補貼,實際認定將交由主管機關審認,不會只有舉例的範圍。
根據經濟部會後新聞稿,托嬰中心、長照機構、補習班、合作社也都納入補貼方案的適用範圍。
至於適用條件,蘇文玲表示,是針對今年9月及10月總營收較去年同期減少20%且證明受疫情影響的事業;補貼方案預估經費約為35億元,將由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支應。
這次的補貼方案採線上申請,申請期間預計為明年1月至3月31日,採一次審核、分次撥款,實際受理申請日期將擇期公告。
這次補貼方案也列出不予補貼的兩項條件,包含業者若違反勞基法第21條有關基本工資規定,且於明年1月至6月間遭裁罰,另外是事業單位的月投保薪資以多報少。(編輯:蘇志宗)1101104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