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半年內3處儲油槽外洩 環保署列管最高罰50萬
2021/4/18 13:31(4/18 13:48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8日電)環保署主動稽查全台15處油品洩漏高污染潛勢區,發現中油台中、八斗子及石門等3處場址儲油裝置洩漏,3處場址已控制不再漏油;已列為控制場址,依土污法可開罰10萬至50萬元。
中油台中供油服務中心、八斗子漁船加油站、石門供油中心(八堵庫區)等3場址,因儲油裝置洩漏,已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分別於去年10月、11月及今年3月23日公告為控制場址,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可裁罰新台幣10萬至50萬元。
環保署官員告訴中央社記者,洩漏油品皆為柴油,截至今年3月底,台中供油服務中心已回收約7萬8000公升最多;較特別的是石門供油中心現已存放航空燃油及汽油,土壤中測得的柴油估計是早期舊灌裝場區域殘存油品。
官員指出,3處場址皆已控制不再漏油;中油公司也已經依土污法辦理污染調查並提出改善計畫,交由各地方環保局審查;會依計畫要求業者改善完成為止,但由於各處漏油量、地質不同,因此時間難以估算。
官員解釋,由於柴油的特性在土壤中不易擴散,因此污染範圍都還在廠區內;台中及八斗子儲油裝置鄰近台中港及漁港,經過現勘了解也沒有影響周遭海域。
環保署去年底修正「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統整地上、地下儲槽及儲存容器納入辦法中;去年針對高污染潛勢區進行相關調查,在15處場址中查得此3處漏油。
環保署指出,另外在中、低污染潛勢合計仍有311處,由於相較於高潛勢風險較低,會委託地方環保局督促,預計明年底前完成此311處的調查、改善。(編輯:張雅淨)110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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