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 8人由中國執法機關移交香港警方
2021/3/22 11:09(3/29 18:16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22日電)因外逃而被中國大陸判刑的12名港人中,8人服刑期滿,今天被大陸執法機關移交香港警方處理。
官方香港電台報導,上午10時後,8人由大陸執法機關移交香港警方;他們經由深圳灣口岸入境,預料稍後將押送天水圍警署。
這8名港人是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和郭子麟,去年底因偷越邊境罪被深圳法院判處入獄。
據了解,8人的家屬未獲當局通知相關遣返安排。
去年8月23日凌晨,12名港人從香港搭船擬偷渡前往台灣,途中被廣東海警截獲,之後扣押在深圳鹽田。
這12人逃離香港前,都因為涉及「反送中」運動案而被起訴。
去年12月底,大陸深圳市鹽田區法院就這起偷渡案宣判,各人被判入獄7個月至3年不等,但不包括2名未成年者,兩人稍早已由深圳移送香港。
目前仍在深圳服刑的兩人是鄧棨然和喬映瑜,他們因為組織偷越邊境罪成,前者被判入獄3年及罰金人民幣2萬元,後者被判入獄2年及罰金1.5萬元。(編輯:周慧盈)110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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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案 8人即將出獄移交港警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