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立案查法官與翁茂鍾不當接觸 續查應華炒股案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9日電)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今天說,司法院移送6位與富商翁茂鍾有不當接觸的前法官相關卷宗,將另行立案調查;前監委高鳳仙提出「應華炒股案」當時未通過,因事涉重大,決議續行調查。
監察院民國109年9月公布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及多名司法檢調高層人員涉不當接觸,要求行政院及司法院就涉案司法人員提出調查報告。
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1月28日開會,決議前法官林奇福、顏南全、蘇義洲、曾平杉、陳義仲及林金村等6人都有應受懲戒的必要,並將卷證等移送監察院。
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下午舉行會議,經委員會討論決定,最高行政法院前院長林奇福、最高法院前法官兼庭長顏南全、台灣台南地方法院前法官蘇義洲等3人,都是曾經審理翁茂鍾或其經營公司訴訟案件的法官,與翁茂鍾有不當往來,違失行為情節重大部分,因與石木欽前案中,審理翁茂鍾相關案件有密切關連性,委員會決議另行立案調查,由原調查監委王美玉、高涌誠負責調查。
司法及獄政委員會表示,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前法官曾平杉、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前法官陳義仲、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前法官兼庭長林金村等3人,雖非翁茂鍾及其經營公司所涉訴訟案件的承審法官,但與翁茂鍾不當往來次數眾多,違失行為情節重大部分,委員會決議另行立案調查,推舉監委張菊芳、趙永清、林郁容負責調查。
「應華炒股案」部分,翁茂鍾由台中高分院從8年改判4個月,檢方沒上訴定讞。司法及獄政委員會指出,前監委高鳳仙的調查報告,委員會之前決議不通過,因事涉重大,這次委員會決議續行調查,推舉監委林國明、張菊芳、王麗珍、蘇麗瓊負責調查。
司法及獄政委員會表示,翁茂鍾涉及怡安公司炒作股票的刑事案件,偵查期間除石木欽外,翁茂鍾並與調查局前調查官秦台生密切接觸,該案移轉管轄與不起訴處分是否違法案件,委員會決議交查研究,推舉監委蔡崇義、王幼玲、葉宜津負責調查。
司法及獄政委員會說,司法院與法務部其後移送案件,將等送到監察院後經委員會討論再另行處理。(編輯:蘇龍麒)1100219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