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理專盜領1.4億 銀行被罰2000萬史上最重
(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24日電)理專弊案裁罰金額創新高,玉山銀行爆出前理專疑挪用客戶資金,涉案金額新台幣1.4億元,且為今年「第二犯」,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今天宣布,裁處玉山銀2000萬元,並停止財管資深副總及個金執行長職務3個月。
2019年金管會訂出「理專十誡」,盼改善理專弊案頻傳情形,但今年以來,玉山銀行年初爆出第一起理專遭罰1200萬元,7月再度爆出理專盜領客戶款項,金管會調查受影響客戶41戶、涉案金額1.4億元,形同累犯。黃天牧今天親自出席金管會例行記者會,說明裁罰結果及調查始末。
金管會對玉山銀行裁罰2000萬元,創下理專裁罰案新高,同時,停止張姓財富管理事業處資深副總,以及陳姓個人金融處個金執行長職務3個月。
黃天牧表示,銀行經營靠兩張執照,一張是主管機關所核發的,另一張為社會大眾所賦予的,強調誠信是金融業經營的最核心價值,是監理單位、金融機構管理階層及每一位從業人員的責任。
黃天牧表示,金管會去年已頒布「理專十誡」,但「千防難防、人心難防」,即使有再嚴密措施,也難保不會再發生理專挪用客戶金錢案件,但金管會保證,一定會依情節輕重,讓銀行受到相應裁罰,透過今天玉山銀行裁罰,外界將可看到金管會決心。
黃天牧說明,玉山理專裁罰案原訂9月就要做出決定,但內部討論認為,對理專弊案裁處應有更全面的思考,除訂出罰鍰,也應釐清當責的督導人員責任,做出與違規行為相應的且符合比例的裁處,因此,花了2個多月時間約詢相關人員陳述意見,以釐清相關責任,希望透過此案,樹立對銀行不正當、不誠信行為的處理標準。(編輯:潘羿菁)1091124
理專弊案遭重罰 玉山:已實施多項內控措施防杜
(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24日電)因理專挪用客戶資金,玉山銀行今天遭金管會第二度裁罰,罰緩金額創史上最高。對此,玉山銀行表示將持續精進改善,強調已積極實施多項內控措施,防杜類似情形發生。
玉山銀行7月爆出前理專挪用客戶款項弊案,經金管會調查,影響客戶數達41戶,挪用金額共新台幣1.4億元,期間長達近7年,最終是客戶自行發現向銀行反映,弊端才被揭露。由於玉山今年已是第二度爆發理專弊案,金管會今天宣布重罰2000萬元,罰鍰金額創史上最高。
不僅如此,金管會也連帶做出人事懲處,停止財富管理事業處資深副總張綸宇,以及個人金融事業處個金執行長陳炳良職務3個月,並要求玉山銀行應增加作業風險的相關資本計提,估將影響其資本適足率(BIS)下降0.28個百分點。
金管會裁罰結果公布後,玉山銀行晚間表示,對本案深表遺憾,強調個案是玉山銀落實理專輪調後主動發現,除立即通報主管機關與司法機關,也保障本案相關顧客權益。
玉山銀行強調,將以負責任的態度,持續精進改善,已積極實施多項內部控制措施,防杜類似情事發生。(編輯:林淑媛)109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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