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音照相取締噪音車 盼110年元旦全台適用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8日電)環保署推動「聲音照相」執法,已有18縣市加入。環保署強調,目前18縣市有先擬計畫回報環保署,但其他縣市陸續都會遞案,希望明年元旦全台各縣市在聲音照相的計畫上都能到位。
為改善高噪音車輛擾寧問題、提升居住環境品質,環保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將以「聲音照相」科技執法,35套系統預計在明年1月1日上路,於全台18縣市加入執法。
環保署官員告中央社記者,根據統計,全台的陳情案件,六都就占了8成,剩下的2成則分布在其他縣市,因此現在會以六都優先解決,而六都也都有安排相關的規劃、預算;現在到法案正式公告前還有一段時間,其他縣市也正在規劃中,陸續都會執行。
環保署強調,各地方環保局要使用聲音照相,需先送計畫到環保署,包含哪些路段可行、哪些地方有特殊條件等,主要會以敏感點位或陳情熱區為優先地點。
環保署說,目前統計已有計畫是18縣市、35套系統,剩下縣市仍在規劃、編列預算,待完善後也會提報環保署;希望明年元旦全台各縣市在聲音照相的計畫上都能夠到位。
環保署是在今天舉辦「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媒體交流會」,聲音照相執法前,環保署已召開2次法規研商會,期間部分車友及車輛團體提出相關疑慮,包含如何確保聲音照相系統準確與公正性、如何避免環境噪音干擾等問題。為釐清相關車友及團體所提疑慮,因此特地舉辦現場測試。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長蔡孟裕表示,聲音照相都已經符合目前檢測標準在精密度和準確度的相關規定;希望化解各界疑慮之後,預計會在明年1月1日公告正式上路,違規可處新台幣1800元至3600元。
蔡孟裕指出,在某些天氣條件之下,如風速超過每秒5公尺以上、或是下雨天,相關干擾比較多,若在不良天候時發現有較高噪音的狀況可能就不會直接開罰,但各環保局還是可以通知該車輛進行檢測,是否有不當改裝。
蔡孟裕強調,因為法規涉及到處分民眾,所以程序上必須完備,如果發生車流量大時沒辦法辨識是哪台車的噪音,執法就會有疑慮,這樣的情形會以車牌辨識的方式,通知車主檢驗處理。
環保署表示,為確保科技執法設備精確度及公正客觀性,已訂定執法設備認證、驗證及查驗3程序。設備所使用的噪音計必須通過標準檢驗局檢定認證,且每2年檢定1次;系統必須經過環保署認可的噪音法規實驗室比較測試驗證,每年1次;聲音校正器應通過國家量測標準實驗室驗證,每3天校正1次;聲音照相系統每5分鐘與國家標準時間對時校正。(編輯:張芷瑄、陳清芳)10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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