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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案 士檢:已收到委任律師陳報狀

2020/10/12 15:11(10/14 13:2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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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2日電)理律法律事務所今天表示,該所律師已受當事人陳同佳委任,擔任他來台接受刑事偵查程序的選任辯護人。士林地檢署指出,下午已收受理律凃榆政等3名律師署名的陳報狀,以及被告陳同佳署名的陳報狀及3份委任狀,已交由承辦檢察官依法處理,後續將積極偵辦,貫徹司法管轄權。

士檢表示,陳同佳案已3度經由法務部透過陸委會向香港政府提出取證及人犯遣送的司法互助請求,均未獲回應,士檢呼籲港府應務實回應已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協助將犯嫌早日繩之於法,具體實現本案司法正義,並慰問被害人及其家屬。

陳同佳於民國107年與同為香港籍的女友潘曉穎入境台灣旅遊後,涉嫌殺害女友後返回香港。陳同佳後因盜竊等罪名入獄,去年10月23日出獄後表示願意赴台投案。潘母近日多次接受媒體訪問,促請陳男早日赴台投案。

香港媒體日前報導,涉嫌在台灣殺害同行女友的陳同佳,已通知台灣代表律師聯絡相關部門,處理其赴台投案安排,期望本月內成行。

理律法律事務所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該所律師已受當事人陳同佳委任,擔任陳同佳來台接受刑事偵查程序的選任辯護人,律師已經依據受任意旨與司法警察機關接洽及向士林地檢署陳報辦理中。

理律法律事務所表示,對於媒體所詢問的各項問題,因為涉及刑事偵查核心事項,基於律師保密義務,恕難奉告。(編輯:方沛清)10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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