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涉收賄案起訴12人 陳唐山獲不起訴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1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涉收賄案今天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現任立法委員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前立委徐永明等12人,並移審北院。前立委陳唐山獲不起訴處分。
被起訴者除了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徐永明外,還包括蘇震清辦公室主任余學洋、廖國棟辦公室主任丁復華、陳超明辦公室主任梁文一、前太流負責人李恆隆、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趙正宇辦公室主任林家騏、趨勢民調總經理吳世昌。
統領百貨第二代翁華利及涉嫌貪污罪部分,北檢予緩起訴處分;另外,陳唐山等人被控涉及貪污罪部分,檢方予不起訴處分
檢調調查,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恆隆涉嫌透過郭克銘等人,行賄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前立委陳唐山、徐永明等人,透過公司法修法或舉辦公聽會,施壓經濟部官員撤銷太流增資登記,企圖奪回SOGO經營權。
另外,趙正宇涉嫌透過郭克銘收受寶塚公司負責人陳明瀚、展雲企業董事長鍾克信賄賂,施壓營建署,將位於陽明山國家公園區內的土地自管制區劃出,並變更為殯葬用地。檢調在趙正宇家中查扣新台幣920萬元。
北檢7月31日指揮調查局兵分65路搜索,並約談63人到案,訊後聲押李恆隆、郭克銘、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等多人獲准。(編輯:李亨山)1090921
北檢: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涉收賄逾3千萬元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1日電)北檢偵辦立委涉收賄案,今天依貪污等罪起訴現任立法委員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等12人。檢方認定,蘇震清涉收賄2580萬元、廖國棟790萬元、陳超明100萬元。
另外,蘇震清辦公室主任余學洋涉嫌收賄124萬元、廖國棟辦公室主任丁復華涉收賄180萬元、陳超明辦公室主任梁文一涉收賄50萬元。
檢方指出,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恆隆就SOGO百貨爭議事件,希望立法委員施壓經濟部官員撤銷遠百公司前對太流公司的增資登記,或藉由立委對公司法第9條第4項條文進行修法,及召開公聽會等方式,以順利重新取回SOGO百貨經營權,進而行賄立法委員。
檢方查出,李恆隆自民國101年起輾轉認識蘇震清後,委請蘇男積極施壓經濟部撤銷太流公司於91年間的增資登記。李恆隆自101年8月15日起至104年12月18日止,多次交付現金或支票共2580萬元賄款給蘇震清。李恆隆另自103年6月5日起至108年11月7日止,交付現金或支票共計124萬元賄款給余學洋。
檢方指出,李恆隆委請蘇震清向經濟部施壓後,擬再尋求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協助,後來得知是知公司總經理郭克銘曾任國會研究室助理、主任,於104年初委託郭男參與蘇震清對經濟部施壓的運作。
郭克銘透過丁復華聯繫廖國棟後,廖、丁自104年3月起至109年7月間利用立法委員法定職務權限,於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中質詢官員、提出法律修正案、刪除或凍結預算及召開公聽會、協調會等職務行為,要求經濟部撤銷太流公司91年間的增資登記。廖國棟、丁復華分別收受現金賄賂790萬元、180萬元。
檢方表示,李恆隆於108年間長期透過立委施壓經濟部未見成效,得知台灣與新加坡曾簽訂「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協定針對2國間的投資爭端提供紛爭解決機制,李恆隆等人為奪回SOGO百貨經營權而萌生以ASTEP爭端解決程序、聲請仲裁及透過立法委員施壓經濟部撤銷太流公司增資登記。
檢方指出,李恆隆涉嫌以金錢賄賂陳超明,由陳超明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召委名義,以發函經濟部及致電前經濟部長沈榮津等方式,逼迫經濟部官員參加在東吳大學舉行的公聽會,並假借捐贈政治獻金的方式交付賄賂。檢方查出,陳超明於109年1月9日收受賄賂100萬元,梁文一收賄50萬元。1090921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