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奇藝成境外電商 發票由手機平台商開立
(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20日電)經濟部訂定禁止業者在台灣代理、經銷中國大陸OTT TV服務條款3日生效,愛奇藝身分轉為境外電商;在課稅方面,經了解,其金流已改由經蘋果及Google手機平台商收取,由平台出面繳稅及開立發票。
從禁令3日生效起,原愛奇藝台灣代理商歐銻銻娛樂正式停止愛奇藝會員經銷業務及品牌代理服務,愛奇藝成為在台「未落地」的境外電商;外界關切,愛奇藝變成境外電商後將如何課稅,付費會員是否將拿不到消費發票。
對此,主責境外電商登記課稅的台北國稅局表示,無法對課稅個案做評論,但就境外電商課稅台灣已有一套完整作法可確保稅源;自2017年5月起,境外電商銷售電子勞務,如遊戲點數、音樂串流服務等給境內民眾,年銷售額超過新台幣48萬元以上,就應辦稅籍登記,並開立雲端發票。
不過,從財政部「境外電商課稅專區」公布的已登記稅籍名單上,至今仍未見愛奇藝,但也並未傳出愛奇藝遭國稅局輔導或開罰的消息。
經了解,主要與其金流模式有關,愛奇藝VIP會員付費,需要透過Apple的App Store及Google的Google Play購買,蘋果及Google收到款項後,扣掉手續費、上架費等再與愛奇藝分帳,等於收款方為蘋果及Google。
按規定,由於蘋果及Google已在台辦理跨境電商稅籍,開發票時又是以向消費者收取的款項全額開立;因此,即使愛奇藝未在台灣直接辦理稅籍登記,國稅局還是可透過蘋果及Google收到營業稅,發票也是由蘋果及Google開立,民眾不用擔心會拿不到發票。
據台北國稅局統計,累計從2017年5月至今年8月底,境外電商在台銷售營業額達3100億元,已報繳營業稅128億元、營所稅27億元。今年上半年疫情期間,統計從1至8月,銷售額為799億元,申報繳納營業稅31億元,高於去年同期的27.9億元。
台北國稅局官員表示,經歷疫情,有些類型的業者銷售受衝擊衰退,如訂房網站,但有些則受惠於「無接觸經濟」而成長,如外送、線上娛樂等,相互消長下,整體境外電商銷售呈現小幅成長。(編輯:蘇志宗)10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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