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付差額醫材極端值9/1新制 數據圖表看懂實際影響
2020/9/1 21:13(9/1 22:56 更新)
(中央社網站)衛福部健保署「自付差額醫材價格上限」新制7月底喊卡,改為先處理收費超過「極端值」的醫療院所。8月26日健保署公告新做法,並表示極端值將交由各醫學會自訂,9月1日起處理收費明顯不合理的極端值。消息經媒體披露,再度引發醫界反彈,很多基層醫師抱怨不知道極端值到底訂在哪裡,質疑政府失信。(健保署澄清)
9月起,依照各醫學會所訂「極端值」,健保署需要「處理」的項目到底有多少?跟先前喊卡的自付差額上限差別有多大?
中央社媒體實驗室根據健保署資料開放平台各院所收費資料,與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8月31日公布的7大類別極端值上限(「冠狀動脈塗藥支架」因分類細項仍待討論,尚未公布),交叉比對發現約有20%的收費項目超過極端值。
我們比對的結果,7大類自付差額醫材中,「治療複雜性心臟不整脈消融導管」所有醫療院所定價都未超過學會訂定的極端值;人工水晶體超過極端值價格的筆數最多,共1793筆(27%)。若從49類功能分類來看,共有9類受新制影響程度(高於極端值筆數)高於20%。目前各類別醫材收費實際狀況如下:
健保署已針對超過極端值的醫療院所逐一發函,展開一個月勸導期,醫療院所必須在9月30日前調價或說明收費標準。若有院所不願調價,健保署將研擬是否繼續柔性勸導或用強制方式管理。(編輯:李怡瑩)10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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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差額特材訂極端值惹議 健保署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