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6月8日公告將對健保自付差額醫材制定價格上限,原定8月上路,然而公告一出,引發醫界強力反彈。衛福部長陳時中6月13日緊急滅火,決定先溝通、暫緩實施。7月24日,健保署宣布廢止價格上限計畫,政策提出前後為期不到兩個月。
新制喊卡,一切就回到原點嗎?健保署宣示未來將對醫材價格超出極端值的院所柔性勸導,並強化比價網。中央社媒體實驗室把健保署開放資料視覺化,帶你一起來比價,看看健保署想要解決的價差問題是什麼、原定價格上限為什麼引發爭議?同一項醫材在不同縣市、不同醫院的價差有多大?
2011年二代健保修法完成,「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5條規定:「保險人得訂定給付上限及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得收取差額之上限」,民眾得經醫師認定有醫療上需要時,選用設有健保給付上限之特材,並自付其差額。
依此,「全民健康保險辦理保險對象自付差額特殊材料之作業原則」第4款明定價格上限應「依臨床實證等級,訂定給付比例」。舉例來說,若具隨機對照試驗等經過同儕評閱證明有療效者,給付不得超過核定費用的40%;具療效資料蒐集分析等真實世界數據證明有療效者,給付不得超過核定費用的20%。
今年1月30日「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新增52-4條,進一步規定上述之「核定費用」得依同功能類別,並參考以下4點予以核定:
公立醫院、醫學中心之採購決標價格
國內市場販售價格
各層級醫療院所收取自費價格
國際價格
針對健保自付差額醫材,
健保署6/1宣布訂定8大類352項醫材價格上限
我們探索健保署資料開放平台,共計1萬1691筆院所收費資料:
8大類自付差額醫材中,使用人數最多的品項是「人工水晶體」,去年約有9萬人次使用。價差最大的是「生物組織心臟瓣膜」中的「無縫線整組瓣膜」,醫療院所收費從26萬元到42萬元,價差高達16萬元。若以健保署原定價格上限來看,受影響最大者是「人工髖關節」,最多需降價13萬元。由此可見,原定政策若上路,對病患、醫療院所,以及整個醫材市場影響廣泛。
雖然衛福部收回成命,不對健保自付差額特材訂定收費上限,但還有許多問題未解決,例如多高的價格才算是極端值?健保署要不要管、怎麼管理收取極端值的醫療院所?改版後的比價網是否便於民眾運用及理解,需要國人持續關注。
01.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署資料開放服務
02.資料更新時間:2020/07/28 11:30
03.比對其他資料並根據產品名稱(法西歐 銳視三焦距遠中近老花矯正人工水晶體)判斷該醫材產品屬於三焦點而非二焦點人工水晶體,故修改其「院所收取差額上限」,由54067改為68838,以符合原定核價類別
04.因中文讀取亂碼問題,修改以下醫療院所和醫材名稱:「双眼明眼科診所→雙眼明眼科診所」、「優科流明憘塗藥冠狀動脈血管支架→優科流明喜塗藥冠狀動脈血管支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