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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警察遭刺死案開庭 家屬盼被告重送精神鑑定

2020/6/15 18:34(6/15 19:1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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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15日電)鐵路警察李承翰遭刺死案,一審法官判鄭姓被告無罪;台南高分院今天召開準備程序庭,李承翰家屬沒有出庭,但透過委任律師要求鄭男重新送精神鑑定。法官表示,交由合議庭決定。

李承翰去年7月執勤時遭鄭姓男子刺死案,目前正由二審的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審理中。今年5月下旬首度開準備程序庭,當時李承翰父母都出庭,父親李增文還要求參與訴訟,且認為台中榮民醫院嘉義分院為鄭姓被告做的精神鑑定沒有證據力,要求重新送鑑定。

但李增文本月4日疑因胃出血送急診,急救後仍宣告不治。台南高分院今天再次召開準備程序庭,由於李增文告別式將在明天舉行,李家只委由律師代表出庭。

開庭時檢方與李家委任律師表示,需要再送到其他醫療機構做精神鑑定,鄭姓被告的委任律師則表示,原來的鑑定報告已具有相當公信力,也沒有重大缺失,沒有再送鑑定的必要。

李承翰家屬委任律師林國明在出庭後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告訴人非常堅持此案應還要再做鑑定,因為原鑑定報告中有許多重大瑕疵,包括並未審酌幾個重要的人證、物證,鑑定報告書上也有前後不一致的地方。有關被告智商76,實際上是遠高於輕度智能障礙的標準;與鑑定結果所指被告毫無辨識能力,顯然有不一致的情況。

林國明表示,告訴人認為應該由醫學中心等級的醫院進行鑑定,在醫療團隊、儀器方面都會比較齊全,也會較具公信力。審判長已當庭回應,是否再送鑑定報告,會由合議庭來決定。

李承翰遭鄭姓被告剌死案,嘉義地方法院3月進行辯論終結,當時李增文陳述家屬意見時,講到情緒激動,語氣哽咽,最後他希望法官能伸張正義,還家屬一個公道。後來獲悉一審被告判決無罪,李增文直說:「太離譜了。」

鄭男去年7月3日搭乘火車,被控持新買的刀子刺傷李承翰腹部致死。嘉義地檢署認為被告明知刀子刺向腹部有致命可能,卻仍不違反本意,依殺人罪嫌起訴,嘉義地方法院判處被告無罪。(編輯:卞金峰)109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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