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通過港版國安法 立院29日發表共同聲明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8日電)中國人大今天表決通過港版國安法立法授權。立法院長游錫堃召集朝野協商發表共同聲明,決議由各黨團推派1名代表與法制局研商版本,預計明天上午8時定稿、9時在立法院會宣讀。
中國13屆全國人大代表會議下午舉行閉幕式,「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以2878票贊成,1票反對、6票棄權通過。
游錫堃下午召集朝野協商,研商因應「香港版國安法」立法院發表共同聲明相關事宜。游錫堃表示,4個黨團都有提出聲明的版本草案,由法制局長、各黨團推派一名代表共同研商,在明天上午8時前定稿、9時就能宣讀。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站在民主法治立場上,對香港情形表示嚴重關切,此時發表共同聲明,大家要站在共同立場上看待,假如有共識,明天立法院會就能宣讀;4黨團的聲明有一些差異,依照過去慣例,就由法制局草擬一個版本,大家不用在協商時爭辯,各黨團推派一人與法制局協商,都同意後就簽字。
國民黨團總召林為洲說,選前撐香港,總統蔡英文因為「反送中」選舉更順利;港版國安法後,這些爭取自由民主的人,處境會比之前更辛苦、壓迫更大,未來可能如果沒有港澳條例第18條的法律保障,改用救援方案,「好像雨天收傘的感覺」。港澳條例18條應修訂,在香港爭取民主自由這些人受到政治迫害,應予以更多協助。
時代力量黨團總召邱顯智說,比較有爭議的是港澳條例第18條的部分,有很多香港人、在台灣援助的義務律師等都有個重要訴求,希望香港人申請台灣政治庇護的資格、條件能具體化,至少有個流程。
台灣民眾黨團副總召張其祿表示,專案審查部分,都沒有看到規範、制度出來,不是完全反對政院的想法,但每個人判斷就不太一樣;至少法制上要有保障,港澳關係條例需要被檢討、更精準化。
民進黨團幹事長鄭運鵬說,現在的法制其實已經足以因應,港澳條例第18條雖然文字很寬,但讓政府有更多協助空間;目前沒有發生任何一個個案被拒絕、懷疑的狀況,大家不用擴大解釋。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8條規定,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編輯:蘇志宗)109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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