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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科館詐貸案 陳慶男一審判6年10月

2020/2/15 11:43(2/15 11:5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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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15日電)慶富集團子公司慶陽海洋公司承包國立海科館工程被控詐貸,負責人陳慶男今天被高雄地院依詐欺取財等罪判處6年10月,慶陽海洋公司併科罰金新台幣2000萬元,全案可上訴。

同案其餘被告慶富公司專案工程師梁耕華也依詐欺取財等罪判5年6月、建築師許銘陽處1年9月、建築師夏雯霖、建築師彭信蒼各處2年;建築事務所協理郭一昌則無罪。

慶陽海洋公司科罰金2000萬元,違反銀行法犯罪所得1億6713萬元,發還被害人外,其餘沒收;被告共同詐欺所得7200萬元沒收。

慶陽海洋公司被控承攬「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興建營運移轉案」,陳慶男明知工程進度落後,自2015年7月起接連3次指示梁耕華製作不實工程進度圖,交由許、彭兩名建築師在進度證明書上用印,再由慶陽公司持向聯貸的5家銀行申請核撥工程款,陸續詐貸3億3800萬元。

本案雄檢去年6月起訴陳慶男等6名被告,並對陳慶男求刑20年。陳慶男迄今仍因案在押。(編輯:謝雅竹)109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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