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港女案凶嫌陳同佳 傳願赴台自首不希望被判死刑

2019/10/18 10:53(10/19 10:40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8日電)在台灣殺害同行女友的香港嫌犯陳同佳,原定23日刑滿出獄。星島日報今天引述消息指出,在牧師勸服下,陳男願意出獄後到台灣自首,但不希望被判死刑。

報導引述消息人士指出,陳同佳知道自己犯下大錯,但勇於承擔罪責,希望外界給他改過機會;他並對死者家屬表示最大歉意,同時對案件引發社會風波感到內疚。

報導表示,近月有牧師多次以神職人員身分到壁屋監獄探望陳同佳,建議他考慮到台灣自首,最終成功勸服對方原則上同意赴台自首,但希望不會被台灣方面判處死刑。

據說,陳同佳曾擔心到台服刑「人生路不熟」,也不熟悉台灣法律,台灣方面的律師早前曾來港,與陳同佳商討案情,並向他介紹台灣法律、監獄情況等。

此外,民主建港協進聯盟立法會議員蔣麗芸也曾到監獄探望陳同佳,勸他自首。

報導指出,陳同佳出獄後會留港一段短時間,與家人相聚,之後赴台,但仍要視乎台灣方面如何處理。

去年2月,20歲香港少女潘曉穎與當時19歲的陳同佳在台北共度情人節,卻遭陳同佳殺害。陳男獨自返港後,因為涉嫌盜竊女友財物被捕,過程中揭露事件背後涉及在台殺人棄屍。

由於台港沒有引渡協議,香港警方只能控告陳同佳盜竊及處理贓物罪,無法引渡他到台接受調查;且由於陳同佳認罪獲減刑,最終僅被判處29個月有期徒刑,可望在本月23日出獄。

為了引渡陳同佳赴台接受調查,港府今年初提出修訂逃犯條例,以便以個案方式與台方進行引渡安排,但有關修訂同時適用於中國大陸和澳門,結果引起大規模「反送中」運動。(編輯:繆宗翰)108101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