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條例疑違憲 婦聯會案法官聲請釋憲並停審
2019/3/7 19:04(3/19 16:14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7日電)婦聯會不滿被黨產會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承辦合議庭認為 「黨產條例」有違憲疑義,日前聲請釋憲及裁定停止訴訟程序。黨產會可抗告。
全案緣於,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以婦聯會受中國國民黨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及業務經營,且非以相當對價轉讓而脫離國民黨實質控制,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相關規定,認定婦聯會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並凍結名下資產。
婦聯會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承辦合議庭去年11月初裁定,認為「黨產條例」有牴觸憲法疑義,已有另案聲請大法官釋憲,於大法官釋憲公布前,停止訴訟程序;黨產會不服,提起抗告,請求廢棄原裁定,最高行政法院調查後認定,本案承審法官們未聲請釋憲,而是以另案事件聲請釋憲作為停審理由,對訴訟當事人權利保護不足,將原裁定廢棄。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承辦合議庭日前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並且裁定於大法官釋憲公布前,停止訴訟程序。黨產會可抗告。(編輯:張銘坤)10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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