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舊片重播氾濫 NCC:新播5年內才算首播
(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27日電)電影台轉來轉去,老是看到同樣的節目,NCC也看不下去;NCC今天委員會議通過修正草案,新增首播定義,如果頻道播放超過新播日5年的節目,就算重播,以此督促業者不要大量放送老舊節目。
民眾下班回家,開了電視想要看部電影、放鬆心情,但電影台普遍有大量重播老舊節目的情形;消基會26日公開指出,有線電視台春節重播率近5成,呼籲有線電視業者主管機關應重視消費者權益。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會議今天通過「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申設審查辦法」、「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評鑑審查辦法」及「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換照審查辦法」修正草案,可改善電影台總是重複播放老舊電影的情形。
修正草案這次的重點是規劃首播節目以不逾新播之日起5年內為原則,NCC官員解釋,新播節目是指節目在各視聽播送平台第一次播出,首播節目則指節目在該頻道第一次播出,過去並沒有首播的年限規範,如今新增首播定義後,只要不符合定義,一律算是重播。
官員舉例,在沒有新增首播定義與規定之前,頻道第一次播出20年前的老電影,也算是首播,這樣的情況在多了「新播之日起5年內」的規範後,就會變成重播,而當重播率過高,會影響業者申設、評鑑及換照,因此有助於改善電影台重播率高的問題。
此外,NCC指出,申設、評鑑、換照審查辦法修正草案中,也明訂頻道節目供應事業應提報播出畫質,並應註明解析度規格,正式將頻道畫質列為營運計畫應載事項,並納入審查的重要參考;其他修正事項包括增訂個別諮詢委員與全體諮詢會議評分基準、納入NCC委員會議審查標準,並配合行政院智慧政府政策,將線上申辦系統納入修正草案。
不過,因這次修正重點影響產業頗大,NCC官員表示,修正草案預計3月中預告,屆時將召開公開說明會,以廣泛蒐集意見,作為後續法規修訂的重要依據。(編輯:楊玫寧)10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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