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電視重播率太高 NCC:違者開罰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26日電)消基會今天表示,春節期間,有線電視重播率近5成。NCC表示,對於頻道於指定時段的新播率有相關規定,每半年查核一次,違者開罰,此外,也提供單頻單買讓消費者自由選擇。
根據消基會調查結果,有74.9%的消費者認為有線電視收費過高,原因多為新聞重複播出造成困擾、同頻道中節目重播率高等,也有60.5%消費者認為醫藥(保健食品)性置入性行銷太多。
NCC發言人翁柏宗指出,NCC訂定無線電視及衛星頻道播送本國節目管理辦法,衛星頻道於指定時段播送戲劇、電影(含紀錄片)、綜藝、兒童等節目,本國節目比率不得低於25%,新播比率不得低於40%。
此外,於指定時段僅播送電影(含紀錄片)類型節目者,本國節目比率不得低於25%,其新播比率不得低於20%。NCC每半年查核一次,違反業者依法裁罰新台幣20萬到200萬元。
消費者認為醫藥性置入性行銷太多,翁柏宗指出,NCC將依據衛廣法第52及54條規定,提送內容諮詢委員會審議,檢視具體各案,置入行銷的情節輕重、有無資訊揭露、時間長短等,同時審酌過去違規的次數,決定裁罰金額,違法者可罰20萬到200萬元。
翁柏宗說,NCC今年1月16日已對外預告「有線電視經營者收費標準」修正草案第9條,系統業者不得拒絕頻道業者組餐,讓訂購最小基本組合的訂戶,有多組付費頻道套餐及單頻單買可選擇,未來消費者將可訂閱自己喜歡的頻道,同時也可引導頻道業者產製優質內容。
翁柏宗也說,新播率不是越高越好,也要考慮業者能量,重點是讓頻道業者有資金活水製播好的內容,導向正向循環。
針對消基會批評,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表示,台灣長期以來普遍對有線電視費率不斷調降,且不斷壓縮有線電視收費。系統與頻道業者近年推出寬頻應用加值服務,因國人已養成廉價文化習慣,高品質使用者付費的節目推廣並不容易,「創作有價,使用者付費」觀念才能讓台灣文創產業發展朝向良性循環。
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說,有線電視受到外來OTT、國內MOD及市場開放的激烈競爭,也積極提升品質應戰,但外來OTT不用受到政府管制,毋需負擔稅金、有線基金等重重義務,使得本土業者管制重重,希望政府能放寬限制,讓系統業者與其公平競爭。(編輯:王永志)108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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