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勞資爭議落幕 3年內機師不再罷工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陳葦庭台北14日電)華航勞資雙方今天舉行第4次勞資協商,歷經近11小時協商,終於針對5大訴求達成共識,持續7天的華航機師罷工正式宣告落幕,且團體協約生效期間,也就是3年內不罷工。
華航機師罷工第7天,今天雙方從上午10時起進行第4度勞資協商,上午達成外籍機師進用及升訓制度達成共識,下午1時原本要討論禁止對工會會員(幹部)施壓、脅迫、秋後算帳訴求,並開放直播,但由於雙方意見分歧,會議中斷數小時,傍晚交通部次長王國材出面向媒體表示,在勞動部的主導下,雙方改由密室協商,結果一併對外公布。
歷經近11小時協商,雙方對外宣布,已經針對機師工會所提出的5大訴求達成共識,包括禁止對工會會員(幹部)施壓、脅迫、秋後算帳,禁搭便車條款、撤換破壞勞資關係的不稱職主管、飛安獎金納入團協,以及之前達成共識的疲勞航班派遣、外籍機師進用及升訓制度等。
勞動部次長劉士豪說,在秋後算帳部分,華航承諾,對工會及會員就這次爭議行為,如符合法律所定的爭議行為言行,公司予以尊重,也將遵守工會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及中華民國相關法律,並不會對工會及其會員有違反前述法令行為。
管理制度部分,雙方在罷工事件結束後,華航同意就勞資爭議起因詳加研議及改善管理制度,同時未來將加強與工會溝通協商。
劉士豪也指出,未來如果雙方在團體協約有效的期間中有爭議行為,將採調解以及仲裁方式解決爭議,將不會再有罷工行為。
團體協約指的是雇主或有法人資格的雇主團體,與依工會法成立工會,以約定勞動關係及相關事項為目的所簽訂書面契約。根據團體協約法,團體協約為定期者,其期限不得超過3年;超過3年者,縮短為3年。
至於保障13個月全薪的訴求,雙方協商後改為飛安獎金,金額將待2月21日再議,並納入團體協約當中。
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李信燕指出,她看到華航釋出的善意,團體協約簽署完成後就停止罷工。
對於雙方密室協商一事,交通部強調並不贊成私下討論,勞動部則回應,由於現場無法聚焦,才不得已請雙方各派4名代表參與討論,並不是要躲避公民監督。
華航機師從8日清晨6時發動罷工,歷時7天,截至今天共影響近200航班,影響2萬5000多人。(編輯:管中維)108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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