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客違規攜肉品赴台 繳20萬元罰款入境
2019/1/26 16:52(1/26 18:02 更新)
(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機場26日電)大陸籍周姓一家人今天來台旅遊,其中一人因帶豬肉乾與魚肉香腸入境桃機,遭罰鍰20萬元,家人為了不破壞旅行興致,透過支付寶轉帳給租車公司,再轉提現金繳納罰款後入境。
為了防範非洲豬瘟入侵,從25日起外國人違規攜帶疫區肉品入境,若未繳交新台幣20萬元罰鍰,將禁止入境;而昨晚已有首位大陸籍旅客從香港入境高雄小港機場時,因攜帶雞肉及豬肉成分火腿腸未主動申報,遭裁罰20萬元,旅客因未繳交罰鍰,被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遣返出境。
桃園機場今天則出現一名周姓旅客搭乘春秋航空公司班機,從上海入境台灣,但因為未據書面或口頭申報,直接選擇通過綠線(免申報)檯通關,遭執勤關員發現託運行李中夾帶200公克的豬肉乾及魚肉香腸等食品,被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移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新竹分局開立裁處書,處以20萬元整罰鍰。
防檢局表示,周姓旅客一家祖孫三代5人來台旅遊過年,但因其中一人違規攜帶肉品,依照防疫新規定,旅客若未繳交罰鍰,將無法入境。
防檢人員表示,周姓家人經過仔細思考後,透過中國大陸第三方支付的「支付寶」,轉帳給在台的租車公司,再由租車公司代為提領現金,依照罰單上的虛擬帳號,到台灣銀行繳交罰款,才使得一家人順利入境。
根據部分旅客指出,周姓一家人在接獲罰單時感到錯愕,因為當時身上並沒有攜帶大量現金,因此透過支付寶,轉給租車公司,再代轉繳交罰鍰。因為轉帳過程需要時間,周家人在機場耽誤2個多小時,才離開機場。(編輯:黃世雅)1080126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