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92香港會談 一次看懂九二共識
(中央社記者繆宗翰台北4日電)中共總書記習近平2日提出「習五條」後,國內智庫公布民調,逾半數民眾不知道「九二共識」意義。這個近20年來討論度最高的兩岸關鍵詞,背後涵義在兩岸間始終沒有共識。
「九二共識」一詞源自1999年,時任中國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副會長唐樹備聲稱,兩岸雙方已在1992年商談時,達成「認同一個中國的共識」。這是首度將上述會議內容概稱為「共識」的開始。
隨後,時任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委蘇起於2000年4月28日首度將上述會議內容概稱為「九二共識」,並加上「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解讀。
從上述說法即可看出,對陸方而言,1992年商談結果主軸在於「一個中國」;但當時中華民國政府強調「各自表述」,彼此認知並不一致。
時間回溯至1992年,海峽交流基金會與大陸海協會代表在香港針對「文書驗證」及「掛號函件」事宜進行第二次工作性商談。北京在談判過程要求台灣方面必須接受「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一中原則」。
對此,海基會首先推出「書面協議」方案,原文為「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並在落款簽署協議時,以「中華民國81年10月30日」作為時間註記,藉此凸顯台灣認知的「中國」是中華民國,以達到「一中各表」談判目的。
面對這項書面協議,北京方面表示無法接受,並拒絕簽署,隨即離開香港,談判因此破局。
海基會隨後推出第二方案,採用口頭表述方式,直接講出「中國」即為「中華民國」,並去函海協會,表達將以1992年8月1日國家統一委員會所通過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作為表述的方式。
國統會的表述內容為「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雙方所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中共當局認為『一個中國』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將來統一以後,台灣將成為其轄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我方則認為『一個中國』應指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其主權及於整個中國,但目前之治權,則僅及於台澎金馬。台灣固為中國之一部分,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分。」
對此,北京並未接受,只認定海基會在香港會談時提出的協議內容,作為口頭表述方案,以迴避書面簽署時有「中華民國年月日」的時間註記;並提出「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涵義」。不過,中華民國政府當時未接受北京提議,雙方最終擱置這項爭議討論。
已故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曾在2001年3月1日表示,1992年會談期間,兩岸兩會曾先後交換13個版本的表述方案,隨後並有口頭表述方案,陸方稱雙方已達成「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但台灣所理解的共識卻是「一個中國,各自以口頭表述」,隨後即擱置該項爭議。
他也在回憶錄中提到,陸方將香港會談結果以及後續發展,片面宣稱為「雙方以口頭聲明的方式確認『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隨後進一步說『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是1992年兩岸兩會的共識」,這種說法與事實經過不符。
習近平日前在「告台灣同胞書」40週年紀念大會提出「習五條」,並將「九二共識」內涵定義為「海峽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提出研擬「一國兩制」台灣方案。
對此,總統蔡英文表示,北京當局所定義的九二共識就是一個中國、一國兩制,台灣絕對不會接受。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則強調,中華民國自從1971年被迫退出聯合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已成為聯合國中代表「中國」唯一合法的政府。因此,接受這個「中國」就等於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國際法上消滅中華民國,承認其為中央政府,對外代表台灣。(編輯:周慧盈)108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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