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非洲豬瘟 港澳肉品也不得攜入
2018/12/14 18:43(12/14 19:06 更新)
(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機場14日電)新修正的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今天生效,桃園機場今天就有4起旅客攜帶含豬雞肉等不同成分中國肉製品入境遭裁處,包括一起從香港攜帶臘肉入境的案例,遭罰新台幣5萬元。
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局長馮海東表示,港澳已回歸中國,因此就以非洲豬瘟疫區標準裁罰,從嚴認定,也就是港澳肉品也不得攜帶入境。
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表示,海關稽查組上午在桃園國際機場查獲3名旅客搭機從中國大陸返台,分別是台灣籍詹姓旅客、中國大陸籍李姓旅客、代姓旅客,他們以託運及手提行李方式分別攜帶中國大陸火腿腸,淨重分別為1公斤、0.2公斤及0.4公斤。
台北關表示,由於3人未口頭或書面申報,並走免申報檯通關,經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依規定處置,分別裁處新台幣5萬元與3萬元罰鍰,其中,詹姓旅客遭罰5萬元,為防非洲豬瘟提高罰款的首例。
另一起則是一名台灣籍的羅姓旅客從香港攜帶臘肉入境桃園國際機場遭查獲,同樣裁罰新台幣5萬元。(編輯:吳協昌)107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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