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花蓮檢方發出傳票 傅崐萁應25日報到發監

2018/9/13 18:47(9/13 21:29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13日電)前花蓮縣長傅崐萁遭判刑8個月確定,花蓮地檢署已核發傳票,應於9月25日上午10時到執行科報到執行,預計發監戶籍所在地的花蓮監獄。

花蓮地檢署表示,執行檢察官已核發傳票,通知傅崐萁應於9月25日上午10時到署執行,並派員於下午6時左右把傳票送達傅崐萁,他已親自簽收,完成合法送達程序。

傅崐萁炒作合機電線電纜公司股票,牟取1億餘元暴利,案件纏訟近14年,最高法院昨天依違反證交法判8月徒刑定讞,須入監服刑。最高法院並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編輯:陳清芳)107091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