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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法院:同性伴侶享歐盟居留權

2018/6/5 21:08(6/5 21:3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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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盧森堡市5日綜合外電報導)歐洲聯盟最高法院今天裁定,歐盟公民的同性伴侶,不論國籍,有權住在任一成員國境內,即使在不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

保障人民行動自由的歐盟法律擴大適用歐盟公民的非歐盟配偶,歐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的判決意味著這包括同性伴侶。

設在盧森堡的歐洲法院確認,歐盟成員國「有權批准或否決同性之間的婚姻」。

但歐洲法院同時裁定,「拒絕給予歐盟公民的非歐盟成員國同性配偶,在境內居住的衍生權利,他們不可用這種方式妨礙歐盟公民的居住自由」。

歐洲法院裁決羅馬尼亞男子柯曼(Relu Coman)和美國丈夫韓密爾頓(Robert Hamilton)一案。由於羅馬尼亞不承認同性婚姻,未能將韓密爾頓列為配偶,使他無法在羅馬尼亞居住超過3個月。柯曼和韓密爾頓2010年在布魯塞爾結婚。

歐洲法院表示,拒絕承認在另一個歐盟國家合法完成的同性婚姻,「可能妨礙那個公民自由行使遷徙和居住的權利」。(譯者:羅苑韶/核稿:何宏儒)10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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