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黃之鋒獲准交保外出 就判刑等候上訴

2017/10/24 10:46(10/24 11:17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24日電)香港「占領中環運動」的年輕領軍人物黃之鋒和羅冠聰今天上午獲終審法院批准交保外出,就一項判刑提出上訴。

終審法院批准黃之鋒和羅冠聰以現金交保外出,但交出旅行證件,不可以離港;終審法院將於11月7日審理上訴許可。

2014年9月26日晚,時任學民思潮召集人的黃之鋒和當時的專上學生聯會祕書長周永康和常委羅冠聰率領一批學生強闖金鐘政府總部廣場,占據不走。

兩天後,即9月28日,廣場外包括「占中」發起人戴耀廷在內的大批支持者,宣布「占中」運動開始。

黃之鋒、周永康和羅冠聰去年被香港法庭裁定非法集會等罪名成立,判處社會服務令或緩刑等,但代表政府的律政司提出上訴,要求高等法院改判監禁。

今年8月,高等法院上訴庭改判黃之鋒監禁6個月、周永康7個月、羅冠聰8個月,並立即入獄。

黃之鋒除了因這起案件而被判刑外,還有另一起刑事案件在等待判刑中。1061024


延伸閱讀》從議員宣誓案看香港司法制度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