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劑猥褻韓女案 計程車司機判11年
2017/7/28 12:43(7/28 12:53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8日電)計程車司機詹侑儒涉嫌在今年1月間,以乳酸飲料對3名來台旅遊韓國女學生下安眠藥及毒品,再侵犯其中一女。士林地院今天依藥劑強制猥褻等罪判詹男11年徒刑,還可上訴。
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韓國3名女學生來台自由行前,透過網路預約詹侑儒車輛,未料詹侑儒於今年1月12日下午4時許在新北市九份金瓜石停車場,以打火機將安眠藥及毒品FM2、佐沛眠磨成粉,再以針筒注射到乳酸飲料給3女飲用,其中兩人於飲用後昏睡車內。
詹侑儒晚上近9時駕車扺達台北市士林夜市,其中質疑飲料有苦味、只喝一口的韓籍女子下車逛夜市,詹侑儒將昏睡中的兩名韓籍女子載至北投區洲美街一處偏僻地區,侵犯其中一女。
詹侑儒逞慾後,返回夜巿接回逛街的女子,再將3女送回飯店,被害人隔天清醒察覺有異而購買同款飲料,發現遭到下藥,遭侵犯的女子也表示隱約知悉,有被詹侑儒撫摸下體,3女決定透過友人在韓國旅遊網站上張貼事發經過,尋求協助並報警處理。全案曝光。
檢方依鑑定結果顯示,被害人內褲的精液跡體及外陰部檢體都有驗出詹侑儒的DNA,查扣針筒確實有毒品等,依加重強制性交及毒品罪起訴詹侑儒。
不過,士林地院收案審理審酌,被害人於案發當時是否遭人性侵下體部分,始終無法確認,再依醫院對被害人陰部檢查為無明顯外傷,醫院另對被害人的陰道採證送驗,也未發現詹侑儒的DNA,因此合議庭認定,僅能以藥劑強制猥褻罪及毒品論罪判刑。10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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