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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豆漿大王租金案 李家等要賠王家1780萬

2017/6/12 11:29(6/12 11:4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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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2日電)永和「世界豆漿大王」共同創辦人後代爆發租金糾紛,最高法院今天維持高等法院更一審見解,判決李家與10多名股東等,應賠償王家新台幣1780多萬元。

世界豆漿大王總店位於新北市永和區,當初由退休老兵李雲增和王俊傑共同創立,共同擁有店面產權,打響名號。後來經營生變,協議王家退出經營,由李家繼續經營,並約定李家每月應支付35萬元租金給王家。

王家指控,李家從10多年前開始拒付租金,因此到法院提告,求償積欠租金及無權佔有店面的不當得利,總共超過2000萬元。

法院一審判決「世界豆漿大王」需給付王家店租300多萬元;二審高等法院改判「世界豆漿大王」與李家及10多名股東,共須付王家2563萬元。全案到了更一審,高等法院重新計算後,改判決世界豆漿公司及李家等人,須賠償1780多萬元。

全案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採信更一審見解,今天駁回雙方上訴,全案就此確定。10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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