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班11小時間隔 立委盼時程加快
2017/3/1 19:14(3/1 19:33 更新)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日電)去年勞動基準法修法草案中,有通過輪班間隔應有11小時以上的休息時間,但實施期間仍未定,多名立委今天提出臨時提案,要求勞動部加速進行。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邀請勞動部、交通部等相關單位,進行「勞動基準法修法後媒體勞動環境現況報告」、「國道五號交通事件後針對『高工時、易過勞』之行業別進行勞動檢查暨歷年勞動檢查成果之專案報告」。
會中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質詢時,詢問勞動部長林美珠去年勞動基準法通過的輪班間隔11小時的勞基法第34條條文何時要實施?林美珠表示願意討論,將會儘快處理。
李彥秀、許淑華、蔣萬安跟徐志榮等人臨時提案通過,目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已有規範10小時休息時間,但鐵路運輸,醫療產業等同樣是攸關人命的產業沒有包含在內,如果落實勞基法第34條,勞檢能量提高,更能避免輪班制勞工過勞。勞動部應加速與相關部會及產業、勞工溝通,訂定落實時程並規劃相關配套。10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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