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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光遠譏金溥聰男妓案 改判罰5千確定

2016/12/30 10:05(12/30 10:2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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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0日電)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不滿作家馮光遠指他與前總統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提告。去年2月馮獲判無罪後,又譏金是「男妓」挨告,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撤銷一審無罪判決,改依公然侮辱判馮5000元罰金確定。

金溥聰不滿作家馮光遠指他與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一狀告上法院。刑事部分,去年二審馮獲判無罪,未料他又諷金是「男妓」再度挨告,今年5月台北地院判馮無罪。

金溥聰當時表示,根據媒體報導,法官判決理由是認為馮光遠「法院認證男妓」等用語是善意評論,這讓人很難接受,所以會繼續上訴、爭取公道。

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撤銷一審無罪判決,改依公然侮辱判馮5000元罰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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