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皓揚虐殺2貓 檢方各求處6月徒刑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2日電)台北地方法院今針對前台大澳門籍學生陳皓揚虐殺貓咪「大橘子」、「斑斑」案開庭。全案今辯結,檢察官請法院對陳皓揚,各處6個月有期徒刑;法官庭末諭知,訂10月13日宣判。
台北市文山區餐廳「動物誌」8月2日透過臉書粉絲團,PO上店貓「斑斑失蹤」訊息,並放上路口監視器錄影畫面,希望大家一起協尋。文山第二警分局接獲店家報案後,經過動保團體指認,發現凶手就是虐殺溫州街流浪貓「大橘子」,遭檢方起訴的陳皓揚。
台北地院今天開庭,併案審理陳皓揚虐貓2案。法官讓陳皓揚看相關事證、筆錄等,陳均表示沒有意見、坦承犯行。
公訴檢察官戴東麗問陳皓揚,對於澳門在於貓、狗小動物保護上,有何了解?陳皓揚回應,澳門跟台灣差不多,都把牠們當作寵物,不會去傷害。
陳皓揚表示,犯下「斑斑」案後感受到,在傷害貓咪的同時,也在傷害愛貓人的感情;他也發現,身旁仍有很多親友在旁關心,自己的心理問題會用正面的態度去解決問題,而這也是促成他在「斑斑」案後投案自首的原因,希望大家給他一個改過的機會,法官也能減輕處分。
戴東麗對陳皓揚說,在他犯下第一案後,請求法院酌情量刑,未料起訴後沒多久竟又犯下「斑斑」案,對檢察官來說,手段非常凶殘,希望他透過這2個案子思索生命的價值。
此外,戴東麗指出,「斑斑」案部分是陳皓揚在收到通知後,才對警方說明犯罪的自白,不是自首投案;陳皓揚以殘忍手法,致2隻貓咪死亡,但考量他的確有心理方面疾病,兩相權衡下,認陳所犯2案,各求處6個月有期徒刑為當。
庭末,承審法官葉力旗諭知,訂10月13日下午2時28分宣判。10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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