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案 北檢公布DFS認定的6大缺失
2016/8/23 19:49(8/23 19:55 更新)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23日電)台北地檢署今晚針對兆豐銀案召開記者會,由具美國紐約州律師資格的北檢檢察官王珮儒公布兆豐銀6大缺失,並強調台灣總行常以會議流程代替會議記錄,都是DFS認定的嚴重缺失之一。
為釐清兆豐銀案,北檢下午2時40分約談兆豐金前董座蔡友才到案說明,晚間6時20分訊後諭令限制出境、出海及小三通,並由他字案轉列偵字案被告;另外兆豐金現任董座徐光曦也以證人身分到案說明,他表示,才上任一個禮拜,目前對很多事不清楚。
北檢晚間6時40分也召開記者會,並由檢察官王珮儒公布兆豐銀紐約分行「2016年8月19日協商命令」的六大疏失。
一、商業營運人員兼任法律遵循人員,且未定期審查監控過濾標準,顯示內控存在缺失,也有重要的中文文件未翻譯成英文,造成監督人員無法有效監督。
二、兆豐銀無法解釋紐約分行在巴拿馬2間分行的可疑交易,針對紐約州金融服務管理署(DFS)的疑問,紐約分行也無法做有效說明。
三、紐約分行並未實施適切的實地查核。
四、不適切的評估風險、程序,是DFS認為紐約分行最嚴重的瑕疵。
五、台灣總行對紐約分行欠缺嚴謹監督,紐約分行也無法將每一季的法律遵循紀錄提供給總行,時常以會議流程代替會議記錄,都是DFS認為的嚴重缺失。
六、紐約分行針對DFS審查報告,提出令人不安、輕視的回應。1050823
※你可能還想看:
兆豐銀案 前董座蔡友才遭限制出境
兆豐銀案延燒 蔡友才「個人因素」閃辭國泰金董事
兆豐銀紐約分行遭重罰1.8億美元 7年獲利全泡湯
兆豐銀的輕忽 公股行庫3大弊端現形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