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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亞案立院聲明 要中國立刻放人

2016/4/15 11:41(4/15 12:1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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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5日電)立法院今天針對肯亞案發表共同聲明,除要求政府應立即派員赴中國探視,確保國人人身安全無虞,並要求中國當局立即釋放遭到關押的台灣人民,且未來不再有類似事件發生。

立法院一大早就針對肯亞案進行朝野協商,協商決定各黨團提出共同聲明,立法院院長蘇嘉全上午主持院會,在處理完報告事項後,隨即宣讀立法院朝野黨團共同聲明。

立法院朝野黨團共同聲明如下:

對於日前發生在肯亞,我台灣人民遭肯亞警方以暴力威逼,中國官方強將我國人押至中國的做法,嚴重侵害基本人權與我國主權,我們要提出強烈的譴責與抗議。

政府有責任保障台灣人民的安全與權利,任何司法程序亦應符合國際人權的基本要求,如果是涉及海外犯罪,應遣返回台灣依法審判,即使涉及管轄權競合,也應透過協商方式,依相關國際法原理原則予以解決;但中國當局卻粗暴地以強制手段強押台灣人民至中國,嚴重侵害基本人權與人身自由,此舉徒增台灣社會對中國大陸的負面觀感;中國當局無視自2011年起處理類似案件與我國所建立的默契,無視我方主權及管轄權,傷害雙方關係至深且巨,更無助於雙方關係的正向發展。

我們要求政府應立即派員赴中探視及依「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暨過去慣例處理。確保國人人身安全無虞,並要求中國當局立即釋放遭到關押的台灣人民,且未來不再有類似事件發生。10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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