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長賄選案 李全教等4人收押
2015/2/10 01:01(2/10 02:16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0日電)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議長賄選案,檢察官9日向法院聲請羈押議長李全教和蔡啟新、楊明達、林聰彬共4人,台南地方法院今天凌晨裁定4人收押禁見。
台南地院經過4個半小時的審理,在昨晚10時23分完成對李全教、蔡啟新、林聰彬及楊明達的調查,再經過2小時評議,合議庭在今天凌晨裁定李全教等4人收押禁見。
南檢偵辦台南市議長賄選案,8日下午同步搜索台南市議會等47處場所,傳喚19人到案。
漏夜訊問後,市議員蔡秋蘭、梁順發、趙昆原等3人在9日凌晨先後請回;9日清晨7時10分,南檢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李全教、蔡啟新(民進黨台南市黨部評議委員會召集人、台南市議員莊玉珠的夫婿)、楊明達(前台南縣議員)、林聰彬(李全教的友人)等4人,並在上午11時將全案送台南地院。
台南地院以合議制審理此案,由審判長蘇碧珠及法官蔡盈貞、許嘉容組成合議庭,但因蘇碧珠下午有庭期,羈押庭延到晚上6時召開。
羈押庭審理對象,李全教被安排在最後一人,其他3人依序是楊明達、林聰彬及蔡啟新。南檢派出5位檢察官列席羈押庭。
台南市議長賄選案除李全教等4人被聲押外,被傳喚的市議員曾王雅雲以新台幣50萬元交保、市議員莊玉珠以30萬元交保,宋偉儒(民進黨員、台南市仁德區農會理事長)和潘新傳(民進黨台南市黨部執行委員)分別以20萬元交保。10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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