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學放寬不取消 台大:那把刀還是要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0日電)台灣大學修改「二一三一」退學制度,連續兩個學期不及格達到規定才退學。教務長莊榮輝今天說,放寬後給學生更多機會,但「那一把刀還是要在」,暫不考慮全面廢除退學制。
台大原本採「不連續制」,學期1/2學分不及格後,之後再有任何一學期1/3學分不及格,必須退學。日前教務會議決議,改成「連續制」,即1/2學分不及格後的下一個學期1/3學分不及格,才符合退學條件。
莊榮輝表示,以前「不連續制」,學生只要有一個學期達1/2門檻,接下來至畢業前都得提心吊膽,承受太大的壓力,許多人不是不努力,而是需要時間調適;新制「連續制」,只要接下來一個學期奮發,就能逃過退學命運。
莊榮輝說,其實歷來真正因「二一三一」退學的學生很少,每年大概只有10人左右,多數退學原因是自己唸不下去、家庭突生變故等;學校希望給學生更多機會,並投入輔導機制,而非一有問題馬上開鍘。
台灣公立大學大都有退學制度,但近年有逐漸放寬的趨勢,例如政治大學於99年起,從「單二一」改為「二一三一(不連續)」;清華大學是「雙二一(不連續)」;交通大學是「雙二一(連續)」或「3二一(不連續)」。
大法官於100年做出第684號解釋指出,大學對學生所為行政處分或其他公權力措施,如侵害學生受教育或其他基本權利,學生可提起行政爭訟。台灣師範大學因此取消退學制度,部分立委也於去年12月提案,擬修法將「退學」不再列入大學學則。
莊榮輝表示,各校狀況不一,不贊成透過修法全面取消退學制度。他認為退學仍有一定的「預警」功能,現階段可以放寬但不宜取消,「那一把刀還要在」;但台大也會觀察台師大廢除退學後的狀況,決定是否跟進。10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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